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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無錫Q355B方管熱措置的十個關鍵點:
一、無錫Q355B方管及工裝夾具在熱措置前均應根冶油漬、殘鹽、漆料等外部物;
二、無錫Q355B方管廠在真空熱處理爐中初次運用的工裝夾具,應提前在不少于產品工件所規定的真空值下實現除氣凈化處理挫折;
三、無錫Q355B方管廠在熱措置全過程中容易變形產品工件,應在專用夾具長開展加溫。加熱的形式有:一次加熱為800℃,二次加熱為500-550℃和850℃,一次加熱升溫度速率應限定;
四、無錫Q355B方管廠針對樣子繁雜或橫截面有大幅度改變及其合理薄厚很大的產品工件,應開展加熱;
五、有凹形不埋孔的產品工件、鑄造件和焊接件及其生產加工成型的不銹鋼板產品工件,一般不適合在鹽浴爐中加溫;
六、無錫Q355B方管加溫應該有充足的保溫時間,可依照產品合理薄厚和標準薄厚(具體薄厚乘于產品工件外形指數);
七、奧氏體不銹鋼板和耐磨鋼無錫Q355B方管熱處理冷至常溫后才可實現清理、制氫挫折或淬火,焊接和之后的熱措置中間的時間間距不可超越4鐘頭;
八、無錫Q355B方管廠依照無錫Q355B方管規定和概述情況選用酸處理、水溶清潔劑、氯有機溶劑噴砂處理,拋丸等方法開展清除;
九、糾正后應在小于原淬火溫度下開展去地應力淬火,樣子繁雜或規格規定嚴苛產品工件,糾正后在淬火時要定型工裝夾具聯系淬火開展糾正;
十、無錫Q355B方管廠當無錫Q355B方管結構力學功能不合格時,可不斷熱措置,但不斷熱處理或熱處理回火頻次一般不超越二次。無錫Q355B方管的填補淬火不算為不斷挫折。熱處理狀況或超低溫淬火后的奧氏體不銹鋼板和耐磨鋼產品工件,不斷熱處理前須開展加熱,淬火或高溫淬火。